问题 | 遗嘱把房子给孙子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
释义 | 一、遗嘱把房子给孙子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遗嘱把房子给孙子需要满足的条件有: 1.立遗嘱人具有民事行为能力; 2.遗产的信息明确:遗产范围、名称、数量; 3.遗嘱人应当在遗嘱中明确继承份额; 4.明确遗嘱的归属; 5.有两人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典法》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二、遗嘱公证需要哪些材料 遗产公证需要的材料: 1.当事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社保卡等其他身份证明; 2.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注销户口证明; 3.遗产的所有权证明及财产清单; 4.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的亲属关系证明; 5.法定继承人已死亡的,需提交其死亡证明、婚姻状况证明,以及该法定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的亲属关系证明; 6.放弃继承权声明书。 根据《公证程序规则》第十八条第一项、第五项的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法人的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及其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 三、遗嘱公证应该怎样办理 遗嘱公证应该的办理程序:由遗嘱人到本人住所地或者遗嘱行为发生地公证处提出申请;填写公证申请表,提交本人身份证、遗嘱涉及的不动产、交通I具或者其他有产权凭证的财产的产权证明等材料;由公证处依法进行公证。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遗嘱公证细则》第四条:遗嘱公证由遗嘱人住所地或者遗嘱行为发生地公证处管辖。 第五条规定,遗嘱人申办遗嘱公证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遗嘱人亲自到公证处有困难的,可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请求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指派公证人员到其住所或者临时处所办理。 引用法条: [1]《遗嘱公证细则》第四条 [2]《遗嘱公证细则》第五条 [3]《公证程序规则》第一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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