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几个月的有期徒刑在看守所执行 |
释义 | 一、几个月的有期徒刑在看守所执行 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有期徒刑在看守所执行。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要送交监狱执行,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有期徒刑的期限,一般为六个月以上十五年以下。对下列人员的拘留在拘留所执行: 1.被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依法给予拘留行政处罚的人; 2.被人民法院依法决定拘留的人。 二、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区别在哪 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区别如下: 1.期限不同。单罪处有期徒刑的最高不能超过十五年,无期徒刑的期限是犯罪分子的终身; 2.刑罚轻重不同。无期徒刑比有期徒刑重; 3.折抵刑期规定不同。判决前先行羁押的,有期徒刑可以折抵刑期;无期徒刑不能折抵刑期。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刑法》第四十五条规定,有期徒刑的期限,除本法第五十条、第六十九条规定外,为六个月以上十五年以下。 第四十七条规定,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三、有期徒刑和拘役的区别 1.执行期限不同,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数罪并罚不超过一年,有期徒刑的期限为六个月以上十五年以下; 2.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应当参与劳动,接受劳动改造,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参加劳动,可以酌情发给报酬; 3.拘役的执行场所是拘役所或者监狱,有期徒刑的执行场所是监狱等。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五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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