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癌症患者在工作中可享有的医疗期限多长 |
释义 | 一、癌症患者在工作中可享有的医疗期限多长 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职工的医疗期一般是按工龄计算的,但是患癌症、精神疾病等一些难以治疗的特殊疾病的,医疗期给予24个月,这个就不受实际工作年限的限制来计算了。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二、工伤医疗期争议纠纷怎么解决的 工伤医疗期争议纠纷解决的方式如下: 1.当事人之间可以进行协商; 2.可以依法申请调解; 3.可以提请劳动仲裁; 4.或者可以向法院起诉。但是如果是不服工伤认定决定的纠纷,则应当依法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六条【举证责任】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三、员工工伤认定时医疗费应当由谁交付 员工工伤认定时医疗费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的,由用人单位支付。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申请工伤认定。 引用法条: [1]《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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