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在合并前债务应该如何处理 |
释义 | 一、在合并前债务应该如何处理 在合并前债务应该由合并后的公司承担。 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合并后的公司不能以不知情为由拒绝。 法人合并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合并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法人分立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分立后的法人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但是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公司合并时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公司合并注意事项为以下几点: 1.达成合并协议后的30日内必须进行公告或通知债权人; 2.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撤销申请,撤销其合并行为,使合并归于无效; 3.合并后公司承担债务。 法律网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三条,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第一百七十四条,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 三、公司合并需要的材料 公司合并需的材料有: 1.合并协议; 2.依法公告的报纸样张; 3.合并各方公司的合并决议; 4.合并各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5.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 6.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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