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劳动争议调解的原则、调解委员会的职责
释义
    劳动争议的调解原则是:1、自愿、平等、协商;2、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法规为准则; 3、当事人适用法律、法规一律平等;4、尊重当事人申请仲裁和诉讼的权利。调委会的职责是:1、调解本公司内发生的劳动争议;2、检查督促争议双方当事人履行调解协议;3、对职工进行劳动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做好劳动争议的预防工作。
    劳动争议的调解过程必须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进行:(一)事前双方协商。当事人在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三十日内,以书面形式向调委会提出申请。调委会办事机构接到当事人的申请后,在申请被受理前,及时了解情况,组织双方协商解决,避免矛盾升级。如对方当事人不愿调解,在三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调委会应在四日内作出受理或不受理申请的决定,对不受理的,应向申请人说明理由。(二)调解步骤: 1、对争议事项展开细致调查,了解事实真相;2、调委会主任召集双方主持调解会议,简易争议可由一至二名调解员进行调解; 3、应听取双方对争议事实和理由的陈述,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依据有关法律、政策,提出调解意见,促使双方自愿达成协议;4、经调解达成协议,制作调解协议书,双方自觉履行;达不成协议,在调解意见书上说明情况;调解过程应制作笔录。
    编辑推荐:
    可不可以口头方式申请
    
    劳动争议调解
    

随便看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eaol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3/16 16:24: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