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解雇员工却不付薪水是否属于违法行为 |
释义 | 一、解雇员工却不付薪水是否属于违法行为 解雇员工却不付薪水违法。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二、公司员工解雇流程 1.由解除决定人(单位主管、劳动者)递交解除申请书; 2.人事部门填写《解除劳动合同审批表》并报主管审批; 3.通知所在部门及职工办理工作交接并交回工具设备等; 4.有关部门与职工办理结算工资福利和其他未了事宜等; 5.职工在结算工资和发放经济补偿的财务手续签字领取; 6.给职工办理党、团、工会组织关系和档案等转移手续; 7.给职工办理社会保险转移单和公积金转移手续等事项; 8.给职工开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 三、解除劳动合同多久仲裁有效 解除劳动合同一年内仲裁有效。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时效中止的,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等原因而中断的,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法律网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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