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老人财产分割协议需要见证人吗 |
释义 |
一、老人财产分割协议需要见证人吗 男方:xx,汉族,x年x月x日生,住址xxxxxxxx,身份证号xxxxxxx 女方:xxx,满族,x年x月x日生,住址xxxxxxx,身份证号xxxxxxx 协议双方已于 xxxx年xxxx 月 xxxx日在xxxx 市 达成离婚协议并登记离婚,现双方协商一致自愿对离婚财产分割达成协议如下: 登记在男、女双方名下坐落于xxxxx 市 xxxxx路 xxxxx弄xxxxx 号xxxxx 层xxxxx 室的房产,离婚后属于 xxxxx方的共有份额归xxxxx方所有。 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上述房产向银行抵押借款所产生未偿债务,离婚后由 方继续承担清偿责任。 本协议生效后,如发生违约,则由违约一方承担相应的经济、法律责任。 男方: 女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二、财产分割协议的效力 按照,这种法律效力体现为二:一是表明当事人的约定得到法律的肯定,当事人的权利会得到法律的保护;二是合同约定的内容开始实际履行。财产分割协议的效力内容也相应体现在两方面:双方当事人的约定得到法律的肯定;双方当事人均应全面履行协议约定的内容。履行的要求完全适用合同法有关履行的规定。 但值得注意的是,财产分割协议却不具有强制执行力,这一点与中形成的调解书不同,调解书中的财产处理的内容虽然也是当事人协商一致的结果,但这种协议是在法官的主持下进行的,其内容的合法性经过司法审查,所以,调解书中的财产处理部分具有强制执行力。而财产分割协议则不同,法律并没有赋予婚姻登记机关对财产分割协议内容的合法性的审查职权,婚姻登记机关只在形式上进行审查。由于未经过司法审查,因财产分割协议的履行发生争议时,与其他合同一样,必须先经过合法性审查。如其合法性得到确认,待形成裁判文书后,可申请执行。 所以,财产分割协议后不得在离婚诉讼中作为财产分割的依据。财产分割协议是协议离婚的一部分,与离婚诉讼是两种完全独立的离婚制度,二者在具体程序操作上是不可互用或混同的。协议离婚中的自愿原则贯穿了包括财产分割在内的每一个环节。在财产分割协议中,一方可将自己的财产以财产分割的名义给予对方都可(与此对比,诉讼离婚中则只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处理一方个人财产只能出于其他理由。)。承接协议离婚中的自愿原则的财产分割协议只能作为协议离婚的一个环节而不可独立于协议离婚之外,不能用于诉讼离婚中。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这些规定的立法本意是就诉讼离婚而言,诉讼时效为两年”。但如果在协议离婚中一方存在隐藏、转移、变卖夫妻共同财产行为的,就不应当适用“两年”的时效规定,而应适用司法解释二的第八条和九条的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和“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即诉讼时效为“一年”的规定。 三、离婚财产如何分割协议书怎么写 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协议书 甲方:**,女,身份证号码:******。 乙方:**,男,身份证号码:******。 一、甲方与乙方夫妻共同财产约定: 夫妻共同财产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为现金及存款,第二部分为车辆。 1、现金及存款:**家园*号楼*单元**室为夫妻共有房产,已于2010年1月20日出售,出售价格为¥285万元,其中一次性归还银行贷款¥79.8万元,剩余所得¥205.2万元,其中定金¥20万元及首付¥35.2万元由乙方收取,除此之外,还有甲方银行卡内现金¥2万元,乙方银行卡内现金¥8.3万元,以上共计¥215.5万元。如果未来发生离婚财产分割,则夫妻共同财产的现金部分按¥215.5万元计算。 2、车辆:速腾1.6AT(车牌号 京******)购于****年,为甲方与乙方的夫妻共有财产。 二、财产分割约定: 经双方协议,如果未来发生离婚财产分割,现金部分的分割方式为:甲方¥130.3万元,乙方¥85.2万元。 车辆经双方约定,于2010年3月份~6月份出售,出售所得甲方与乙方各得50%。 自**家园*号楼*单元**室出售后,甲方与乙方分开生活,不再产生共同消费。甲方发生的消费、投资、买房以及赠予他人等行为,财产分割时按原始价值计算并归至甲方所有;乙方发生的消费、投资、买房以及赠予他人等行为,财产分割时按原始价值计算并归至乙方所有。 (并归至甲方所有 这句话很别扭,却又不知道怎么改,意思就是,这部分钱要算到甲方头上,请大侠帮助修改。) 三、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以上约定均是甲乙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双方签字之日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 法定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双方婚前或婚后未对夫妻财产作出约定或者约定无效的情况下,直接适用法律规定的夫妻财产制度。我国婚姻法对夫妻财产制采取的是法定财产制与约定财产制相结合的制度,并明确规定,在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时,才适用法定财产制。法定财产制中又可分为法定共同财产制和分别财产制,剩余共同财产制,联合财产制等。根据我国新婚姻法规定,我国的法定财产制包括了17条规定的法定婚后所得共同制和18条规定的法定特有财产制。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工资、奖金收入及各种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补贴; (2)生产、经营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拥有的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因继承遗产和接受赠与所得的财产。对于继承遗产的所得,指的是财产权利的取得,而不是对财产的实际占有。即使婚姻关系终止前并未实际占有,但只要继承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继承的财产也是夫妻共同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6)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7)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8)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应得部分夫妻共有。 综合上面所说的,财产的分割是要双方进行协商来办理的,而且在协商好之后是一定要签订分割的协议,这样双方的合法权益才能更好的受到保障,所以,什么事情都好用和平的方式来解决,用法律的方式来解决,才能更好的维护好双方的权益。 以上就是由法律网编辑整理收集的关于老人财产分割协议需要见证人吗的法律知识。不是一定要有见证人,只要协议当事人在协议是签名确认就有效。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