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事案件撤诉后多久可以再起诉一次 |
释义 |
一、民事案件撤诉后多久可以再起诉一次 民事撤诉的六个月后,可以再起诉。 民事纠纷,一般撤诉后随时可以提起诉讼。当事人撤诉或人民法院按撒诉处理后,当事人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四条 原告撤诉或者人民法院按撤诉处理后,原告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比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七项的规定不予受理。 二、民事案件受理必备条件 法律网提醒您,民事案件受理必备条件: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三、民事立案需要哪些资料 民事立案需要以下资料: 1.起诉状。必须由原告本人签名。原告是法人的,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名; 2.主体资格证明; 3.起诉证据材料; 4.授权委托书; 5.起诉费证明。原告申请缓交、减交、免交诉讼费用,应提交书面申请及符合规定的证明材料。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四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