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村委会违法行政诉讼主体是谁 |
释义 | 一、村委会违法行政诉讼主体是谁 村委会违法行政诉讼被告是其本身,理由主要有: 1、《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赋予村民委员会对本村的土地及其他事务有“管理权”,村民委员会对本村事务的管理是一种“法定权利”,村民委员会应视为法律法规职权的组织,因此可以作为行政诉讼的被告; 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的解释》规定村民委员会等村基层组织人员“协助人民政府”从事发放救济款物、土地经营管理和宅基地管理过程中的行为为“公务行为”,并且规定村基层组织人员在从事上述行为时,“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构成犯罪的,适用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受贿罪的规定”。由此可见,村民委员会的成员已“视同为”国家工作人员,村民委员会从事的土地管理、宅基地管理已为法律规定为“公务行为”,所以村民委员会可以像其他国家行政机关一样,在公务活动中作为行政诉讼的被告。 ![]() 二、村委会损害村民权益如何维权? 1、依法提起行政诉讼。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对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依据法律法规的授权履行行政管理职责的行为不服提起诉讼的,以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为被告。所以,村委会已纳入行政诉讼的被告范畴,也就是村委会也可以成为被告,所以遇到村委会有违法行为时,村民可以直接通过起诉来维护权益。 2、向上级人民政府反映。村委会虽不是行政机关,但村委会的行为受村民监督,村委会不及时公开相关事项或是公开事项不真实的话,村民有权向上一级人民政府进行反映。 3、向中央督导、监察委员会举报。根据《监察法》规定,村委会相关人员利用职务之便、虚报、谎报征地面积获取更多征地补偿,或侵占征地补偿款的,村民可以向监察委员会进行举报。 4、12345政府热线。百姓监督村委会行为的平台,百姓可以通过此平台来发言、提出意见。 三、行政赔偿与行政补偿两者之间的联系 1、行政补偿是指国家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过程中因合法行为损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而采取的补救措施。 2、行政赔偿是指行政主体违法实施行政行为,侵犯相对人合法权益造成损害时由国家承担的一种赔偿责任。行政主体只有行政主体才享有行政权,才能实施行政行为,才能构成行政赔偿。 3、两者都是国家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过程中给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造成的损害采取补救措施,而且在危险责任领域,行政补偿与行政赔偿之间没有明确的界限。 以上便是由法律网小编为您介绍的村委会违法行政诉讼主体是谁的相关内容。村委会在进行征地拆迁等行为时候很可能损害我们的权益,大家利用行政诉讼以村委会作为被告维护自身权利,不过具体的行为还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来看是违法行为。若您还有此方面的其他疑问,欢迎咨询法律网律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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