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新婚姻法规定的离婚财产分割原则是什么 |
释义 |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如果男女双方是自愿离婚的,是被准予离婚的,但是是需要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那么大家知道新婚姻法规定的离婚财产分割原则是什么吗?接下来法律网小编为您整理了相关资料,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哦。 一、新婚姻法规定的离婚财产分割原则是什么 第一、坚持男女平等原则 在分割共同财产时,双方应有平等的权利,不能因为一方经济收入较低、没有经济收入而少分或部分给他(她)财产。 第二、照顾无过错一方的原则 一方因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和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但有过错,不代表就会“净身出户”。 第三、坚持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的原则 目前我国妇女的经济条件和男子相比仍有一定差距,在财产分割上适当照顾妇女和儿童的利益,给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一方适当多分一些财产。 第四、公平原则 离婚时应清算夫妻的经济利益,例如:夫妻双方对家务劳动、抚养子女的付出,一方离婚后生活水平的下降,妥善安置离异后的换病房等。 第五、尊重当事人意愿,财产约定先于法定的原则 公民有权处分自己的财产,可以多种形式处理双方财产问题。 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二、离婚财产分割的误区是什么 第一、财产归子女 实际上,这些财产仍然由父母掌控,从法律上看赠予没有履行,所以大部分被认定无效。 第二、不动产归一方但未作产权变更 将一方名下的婚前房产等不动产约定为婚后所有,但实际没有办理产权更名手续,同样是一种赠与未完成的行为。在发生争议时,同样无法得到确认。 第三、谁提离婚谁无财产 “谁提离婚,谁便净身出户”往往会成为婚内财产协议中的恩爱信诺。实际上,此类约定往往等同于限制离婚自由权,而被认定为无效。 以上就是小编总结的关于“新婚姻法规定的离婚财产分割原则是什么”等相关内容,不知道有帮助到各位小伙伴吗?新婚姻法规定的离婚财产分割原则是坚持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等原则。如果您后续还有什么不懂的法律问题,可以随时向法律网的在线律师进行咨询,他们会为您进行专业的解答。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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