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拆迁款按什么赔偿 |
释义 | 一、拆迁款按什么赔偿 拆迁款按照下列标准赔偿: 1.房屋补偿费,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拆建单位必须严格执行,不得任意更改。 二、房屋拆迁纠纷如何才能有效解决 房屋拆迁纠纷如下才能有效解决:房屋拆迁纠纷当事人可以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进行解决,裁决后当事人仍不满意,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 三、房屋拆迁流程是什么 法律网提醒您,房屋拆迁流程如下: 1.申领《房屋拆迁许可证》; 2.拆迁管理部门进行审核; 3.审核通过发放《房屋拆迁许可证》; 4.发布《拆迁通告》; 5.选择确定评估机构; 6.入户调查; 7.评估结果公示; 8.出具并送达评估报告; 9.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10.发放、领取补偿款; 11.拆除房屋。 引用法条: [1]《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 [2]《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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