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处理试用期内发生的工伤问题 |
释义 | 一、如何处理试用期内发生的工伤问题 试用期劳动者因工负伤,经过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可以申请工伤赔偿,由用人单位和工伤保险基金共同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全部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二、工伤认定的流程是怎样的 工伤认定流程如下: 1.申请人备齐工伤认定申请表和职工身份证等相关资料,到社保机构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机构工作人员受理资料,并对资料进行审核; 3.机构决定受理的,出具受理文书,并送达申请人; 4.机构经审查和调查取证,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5.依法将认定文书送达受伤害职工、其近亲属和用人单位。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三、工伤认定需要什么材料 法律网提醒您,工伤认定需要以下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3.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工伤认定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引用法条: [1]《工伤保险条例》第一十四条 [2]《工伤保险条例》第一十七条 [3]《工伤保险条例》第一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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