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房地产评估机构的设立
释义

        

    房地产评估机构的设立
    组建房地产评估机构应具备下列条件:

    (1)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章程;

    (2)有固定服务场所;

    (3)注册资金20万元以上;

    (4)有2名以上专职房地产估价师及4名以上专职房地产估价员。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资格申报材料

    申请房地产价格评估资格的机构应向市房地局如实提交以下材料:

    (1)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资格申请书及其主管部门的证明文件;

    (2)工商登记营业执照复印件;

    (3)机构的组织章程及主要的内部管理制度;

    (4)固定经营场所的证明;

    (5)注册资本验资证明;

    (6)法人代表及负责人的任职文件;

    (7)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任职文件及聘任合同;

    (8)经营业绩材料;

    (9)重要的房地产评估报告;

    设立专营或兼营房地产评估的机构,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设立登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营业执照。

    房地产评估机构在领取营业执照后30日内,应当向市房地局申请房地产评估机构资质。市房地局在收到申请后,审核签发相应的资质等级证书。


随便看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eaol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8 18:27: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