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建筑物和构筑物的界限在哪里 |
释义 | 一、建筑物和构筑物的界限在哪里 1.性质不一样:构筑物是不具备、不包含或不提供人类居住功能的人工建筑物。广义的建筑物是指人工建筑而成的所有东西,既包括房屋,又包括构筑物。狭义的建筑物是指房屋,不包括构筑物。 2.空间不一样:建筑物指有基础、墙、顶、门、窗,能够遮风避雨,工人在内居住、工作、学习、娱乐、储藏物品或进行其他活动的空间场所。有别与建筑物,构筑物是没有可供人们使用的内部空间的,人们一般不直接在内进行生产和生活活动,如烟囱、水塔、桥梁、水坝、雕塑等。 3.涵盖的内容不一样:构筑物包括桥梁,堤坝,隧道,(纪念)碑,围墙,招牌框架、水泥杆等。建筑物包括工业建筑、民用建筑、农业建筑等。 二、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规定有哪些 根据《民法典》规定,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包括了三个方面的基本内容: 一是对专有部分的所有权。即业主对建筑物内属于自己所有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门可以直接占有、使用,实现居住或者经营的目的;也可以依法出租、出借,获取收益和增进与他人感情;还可以用来抵押贷款或出售给他人。 二是对建筑区划内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权。即每个业主在法律对所有权未作特殊规定的情形下,对专有部分以外的走廊、楼梯、过道、电梯、外墙面、水箱、水电气管线等共有部分,对小区内道路、绿地、公用设施、物业管理用房以及其他公共场所等共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对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有优先购买的权利。 三是对共有部分享有共同管理的权利,即有权对共用部位与公共设备设施的使用、收益、维护等事项通过参加和组织业主大会进行管理。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三个方面的内容是一个不可分离的整体。 三、违建的情形有哪些? 法律网提醒您,违法建筑是指未经规划土地主管部门批准,未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擅自建筑的建筑物和构筑物.根据各地区不同的规定,违法建筑亦有些微差别,一般包括: 1.占用已规划为公共场所、公共设施用地或公共绿化用地的建筑; 2.不按批准的设计图纸施工的建筑; 3.擅自改建、加建的建筑; 4.农村经济组织的非农建设用地或村民自用宅基地非法转让兴建的建筑;特区内城市化的居民委员会或股份合作公司的非农业用地非法转让兴建的建筑; 5.农村经济组织的非农业用地或村民自用宅基地违反城市规划或超过市政府规定标准的建筑; 6.擅自改变工业厂房、住宅和其他建筑物使用功能的建筑; 7.逾期未拆除的临时建筑; 8.违反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的其他建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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