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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可以复印病历吗?谁可以复印?
释义
    
    发生医疗事故之后,如果患者是住院治疗的,则应当注意对病历复印和封存。根据医疗机构的诊疗惯例,门诊病历及相关的检查影像资料由患者本人携带和保存,该部分资料一般不存在复印和封存的问题。
    患者可以复印病历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六十一条规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按照规定填写并妥善保管住院志、医嘱单、检验报告、手术及麻醉记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医疗费用等病历资料。
    患者要求查阅、复制前款规定的病历资料的,医疗机构应当提供。”
    患者可以复印哪些病历呢?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条规定 :“患者有权复印或者复制其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以及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病历资料。
    患者依照前款规定要求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的,医疗机构应当提供复印或者复制业务并在复印或者复制的病历资料上加盖证明印记。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时,应当有患者在场。
    医疗机构应患者的要求,为其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可以按照规定收取工本费。具体收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
    
    谁能申请复印病历资料?
    可以申请复印或复制资料的人员及机构:
    1、患者本人及其代理人;
    2、死亡患者近亲属及其代理人;
    3、保险机构。
    申请人应按照下列要求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1、申请人为患者本人的,应当提供有效身份证明;
    2、申请人为患者代理人的应当提供患者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申请人与患者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
    3、申请人为死亡患者近亲属的,应当提供患者死亡证明及其近亲属的有效身份证明、申请人与患者为近亲属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
    4、申请人为死亡患者近亲属代理人的,应当提供患者死亡证明、死亡患者近亲属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死亡患者与近亲属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申请人与死亡患者近亲属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
    5、申请人为保险机构的,应当提供保险合同复印件、承办人员有效身份证明,患者本人或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患者死亡的,应当提供保险合同身份印件,经办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死亡患者近亲属或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合同或法律另有规定除外)。
    综上可知,在发生医疗事故之后,患者本人及其代理人、死亡患者近亲属及其代理人、保险机构三类人是可以复印病历的。但是要按照规定的要求进行复印。希望法律网编整理的内容,能够对你有所帮助,感谢你的阅读。
    
    引用法条:
    [1]《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2]《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六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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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4 18:1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