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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工程质量事故等级划分依据是什么
释义   一、工程质量事故等级划分依据是什么   1、按事故造成损失程度分级
    (1)特别重大事故
    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重大事故
    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较大事故
    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一般事故
    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按事故责任分类
    (1)指导责任事故
    指由于工程指导或领导失误而造成的质量事故。
    (2)操作责任事故
    指在施工过程中,由于操作者不按规程或标准实施操作,而造成的质量事故。
    (3)自然灾害事故
    指由于突发的严重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的质量事故。
       3、按质量事故产生的原因分类
    (1)技术原因引发的事故
    指在工程项目实施中由于设计、施工在技术上的失误造成的质量事故。
    (2)管理原因引发的事故
    指在管理上的不完善或失误引发的质量事故。
    (3)社会经济原因引发的事故
    指由于经济因素及社会上存在的弊端和不正之风导致建设中的错误行为,而造成的质量事故 。
       二、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应该怎么处理
    1、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总监理工程师应签发《工程暂停令》;
    2、施工单位进行质量事故调查、分析质量事故产生的原因,并提交质量事故调查报告,监理工程师在事故调查组展开工作后,客观地提供相应证据;
    3、根据施工单位的质量调查报告或质量事故调查组提出的处理意见,项目监理机构要求相关单位完成技术处理方案;
    4、技术处理方案经相关各方签认后,项目监理机构应要求施工单位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
    5、质量事故处理完毕后,具备工程复工条件时,施工单位提出复工申请,符合要求后,总监理工程签署审核意见,报建设单位批准后,签发工程复工令;
    6、项目监理机构应及时向建设单位提交质量事故书面报告,并应将完整的质量事故处理记录整理归档。
    工程质量事故等级划分依据是什么由此可见,工程质量事故可以从损失程度、事故责任和产生原因方面分类,但是主要的还是以损失程度分级。工程质量事故等级划分依据是工程施工伤亡人数和直接损失金额,根据严重程度不同,工程质量事故可以分为四级,最严重的就是特别重大事故。这类事故发生后,施工方不仅要通知建设方,要应该及时向建筑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如果您还有什么疑惑的话,欢迎到法律网找相关权威且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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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5 21:43: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