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应对厂方不履行离职手续的问题 |
释义 | 一、如何应对厂方不履行离职手续的问题 应对厂方不履行离职手续的问题的方式是可以先与厂家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话,可以提起劳动争议仲裁,也可以申请劳动保障监察,要求厂家履行法定义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合同到期后不续签的自动解除,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办理离职手续,包括结算工资、开具离职证明、办理户口和档案的迁转等。 法律网提醒您,当事人可以提前向单位申请离职,也可以与单位协商,如果单位有违法的,可以直接离职。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申请劳动仲裁应当在单位注册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也可以委托律师代为仲裁。 二、离职证明和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区别 离职证明和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区别在于: 1.主体不同。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是由用人单位依法出具的书面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离职证明是由劳动者提出的; 2.时机不同。解除劳动合同证明通常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劳动者依法办理完离职手续,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出具的。 三、如何写离职证明 写离职证明的写法如下: 1.标题:劳动关系解除确认书; 2.正文:劳动者基本信息(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地址等);用人单位基本信息(名称、营业执照号码、法定代表人姓名、身份证号等);劳动合同期限;解除劳动合同的日期;工作岗位;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其他。 3.结尾:写明日期。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字或者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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