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再审程序的启动 |
释义 |
一、民事诉讼法审判监督程序的定义 审判监督程序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发现在认定事实或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依法提起并对案件进行重新审判的程序。 二、提起刑事审判监督程序具备的条件: 1.要启动再审的话,需要原来的判决裁定出现了错误。 2.要么是有新的证据出现,证明原来的判决裁定确实出现了错误,或者是原先作出判决根据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或者是证据之间存在着矛盾。 3.此外,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影响公正审判,比如说审判员应该回避的,没有回避等等,也可能会启动再审。 4.审判人员在审判案件时,有徇私枉法或者是贪污受贿的行为,影响了案件的公正审判,也可以启动再审。 三、刑事诉讼再审的启动 一种是当事人申请再审,根据法律的规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如果认为已经生效的判决,裁定有错误,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或者法院提出申诉,经人民法院受理后决定是否启动再审,但是申诉期间并不停止执行。 第二种是各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自行决定要进行再审,人民法院院长如果认为本院已经生效的判决,裁定确实有错误的话,可以提交审判委员会,由审判委员会决定是否再审。最高法院,上级人民法院都有权利,可以指定下级人民法院进行再审。就是说,如果上级最高人民法院,或者是上级人民法院认为,下级法院已经生效的判决裁定,确实存在错误,可以指定下级人民法院进行再审。 还有一种是检察院抗诉,启动再审,最高人民检察院,上级人民检察院或者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抗诉,可以启动再审。再审的启动,并没有次数的限制。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整理的关于刑事再审程序的启动的相关内容,通过阅读上文,相信大家对于此问题都有了一定的了解,望本文对您答疑解惑。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咨询法律网,我们有专业的律师为您答疑解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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