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试用期上限如何确定? |
释义 | 外来务工人员刘先生:我从老家回天津重新找了一份工作,老板说试用期2个月,但是以前的工作都只试用1个月,请问试用期长短到底怎么确定?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答复: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试用期的上限依据劳动合同期限设定。劳动合同期限3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劳动合同期限1年以上不满3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3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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