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新劳动法中关于员工离职的规定有什么 |
释义 | 一、新劳动法中关于员工离职的规定有什么 1.可以和用人单位协商解除合同; 2.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或者试用期内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 3.用人单位有违法的情形,劳动者可以随即解除劳动合同,无需提前通知; 4.劳动者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要赔偿损失。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员工离职的条件都有哪些 1.劳动者没有获得劳动保护的; 2.用人单位拖欠或者克扣工资的; 3.用人单位不给劳动者缴纳社保; 4.用人单位侵犯劳动者权益的; 5.合同无效等等。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三、员工离职不给离职证明怎么办 公司不给开离职证明可以向劳动仲裁部门提出申诉。当事人与用人单位提出离职时,可以向人力资源部申请填写并签发离职证明。人力资源部根据当事人的入职日期、职位和离职原因等来办理手续。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双方的义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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