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费补贴是否应计入工资总额 |
释义 | 一、交通费补贴是否应计入工资总额 交通费补贴是应计入工资总额的。 1.工资中的交通补贴属于基本薪酬,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劳动双方约定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水平,交通补贴属于劳动者报酬的有机组成内容; 2.各个企业职工交通补贴标准由各个用人单位确定,企业的交通补贴,企业有完全自主权,公职人员的交通费补贴要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交通补贴标准的标准如下: (1)中央和国家机关:司局级每人每月1300元、处级每人每月800元、科级及以下每人每月500元; (2)地方不得高于中央补贴标准的百分之130; (3)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和其他边远地区不得高于中央补贴标准的百分之150; (4)执法执勤部门统一参加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按规定保留的执法执勤用车要严格配备在一线执法执勤岗位,执法执勤部门的其他一般公务用车一律纳入改革范围; (5)按照节约成本、保证公务、便于操作、简化档次的要求,合理确定各职级工作人员公务交通补贴标准。 二、工资要缴纳个税的起点 法律网提醒您,个人所得税的征收起点是五千元。如果薪资在五千元以下的,包括薪资是五千元的情况,是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个人所得税的税率按照收入的多少有一定标准,收入越多,个人所得税的税率越高。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六条 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工资个税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工资薪金所得 -“五险一金”-扣除数)×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 三、拖欠工资多久属于违法 工资拖欠三十天是违法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第四十八条 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 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八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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