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关于医疗纠纷民事诉讼中的归责 |
释义 | 医疗纠纷案件认为可按患者选择的诉由进行分类分析。 1、如患者选择了违约之诉,依《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六条第一款“公民、法人违反合同或者不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规定,该案件应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但是,一般来说医疗合同里医疗机构承诺向患者提供的仅是尽心尽力提供医疗服务,而不是治愈疾病。因此如医疗机构违反了合同一般也就是出现了诊疗护理过失,从这个角度来说,即使在以违约起诉的医疗纠纷案件中实行的仍是过错责任原则。 2、如患者选择了侵权之诉,依《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六条第二款“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规定,医疗侵权行为属于侵权行为,医疗侵权责任如用会计师、律师、建筑师等专家责任一样,在归责原则上适用过错责任原则。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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