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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工伤待遇标准如何界定
释义
    一、工伤待遇标准如何界定
    工伤时的工资待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工伤时的护理待遇: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工伤致残待遇:按照比例领取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工伤致死待遇:从工伤保险基金中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二、工伤待遇申请需要哪些材料
    法律网提醒您,工伤待遇申请需要以下材料:
    1.工伤认定受理书。
    2.工伤认定决定书。
    3.伤残鉴定意见书。
    4.诊断证明书。
    5.医疗发票及清单。
    6.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7.申请人银行存折或卡复印件。
    
    三、工伤认定做笔录本人实在去不了怎么办
    工伤认定做笔录本人实在去不了的,解决办法如下:工伤认定并不需要员工本人去,可以委托代理人去。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本人不在场是可以的。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引用法条:
    [1]《工伤保险条例》第一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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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6 16:46: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