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政复议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回避 |
释义 | 一、行政复议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回避 行政复议在以下情况下可以申请回避: 1.本案当事人或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 2.申请的方式:口头或书面形式。 3.法院的告知义务:一是法院在受理案件后应告知当事人申请回避的权利;二是合议庭组成人员确定后,应当在三日内告知当事人;三是开庭审理时,审判长应询问当事人是否申请回避。 4.可以申请回避的期间:在案件开始审理至法庭辩论结束前可以提出回避申请。 5.在民诉当中,申请回避只需向审判长申请即可。 二、申请行政复议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行政复议材料包括: 1.由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行政复议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的复印件; 3.被申请人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明材料; 4.复议机关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申请人书面申请行政复议的,可以采取当面递交、邮寄或者传真等方式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 三、申请行政复议多长时间答复 申请行政复议最长在五日内答复。 法律网提醒您,《行政复议法》第十七条的规定: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对符合本法规定,但是不属于本机关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应当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复议机关提出。除前款规定外,行政复议申请自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收到之日起即为受理。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一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一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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