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仲裁准备流程简介 |
释义 | 一、仲裁准备流程简介 仲裁委员会仲裁流程如下: 1.提交申请书: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书,并按照被申请人数提交副本。 2.仲裁受理: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五日内将申诉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说明理由。 3.开庭审理:仲裁庭应当于开庭的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对申请人按照撤诉自理,对被申请人可以做缺席裁决。 4.仲裁调解: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应当先行调解,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促使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协议。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根据协议内容制作调解书,调解书自送达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调解未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及时裁决。 5.仲裁裁决: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 二、提起劳动仲裁时,需要准备什么申请材料 提起劳动仲裁时,需要准备以下申请材料: 1.劳动仲裁申请书(详细仲裁请求和理由); 2.申请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3.有委托代理人的,需当面签定并提交《授权委托书》,注明委托事项,同时提交受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人的代理人是律师事务所派出的执业律师,应提供执业律师的证件复印件:如委托人的代理人是公民,应提供与委托人签订的不收费代理协议书,以及代理人和委托人之间的关系的法律资料; 4.被诉人工商注册信息资料; 5.申诉人与被诉人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劳动合同、暂住证、工作证、厂牌、工卡、工资表(单)、入职登记表、押金收据、以及被处罚凭证和被开除、除名、辞退、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通知或证书等。申诉人提交证明材料时,应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审核后退回原件; 6.《提交证据材料清单》一式两份。 三、劳动仲裁证据材料清单有什么 劳动仲裁证据材料清单有: 1.书面劳动合同; 2.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法律网提醒您,包括工资条、银行对帐单、工资领取签字表); 3.社保缴费证明; 4.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 5.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 6.“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7.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8.考勤记录; 9.其他劳动者的证言; 10.能够证明仲裁申请事项的其他证据材料。此外,能够证明劳动合同履行情况的业务文件、介绍信,以及往来电子邮件、短信、微信等材料也可作为证据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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