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改母亲姓需要什么手续 |
释义 | 一、改母亲姓需要什么手续 改母亲姓需要的手续如下: 1.未满18周岁的人申请变更姓名的,由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书面申请(其中属在校学生的,需提供学校同意变更姓名证明)。 2.对于夫妻离婚后需要变更其未成年子女姓名的,须由双方共同协商提出书面申请,并携带户口、身份证、孩子的户籍、离婚证到公安机关办理。如未成年子女原父母一方查不到下落的,应由其父亲或母亲出具保证书或申请人民法院宣告对方失踪。对一方因向公安机关隐瞒离婚事实而取得子女姓名变更的,若另一方要求恢复其子女姓名而离婚双方协商不成,公安机关应予以恢复。 二、小孩子改名字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变更姓氏: 1.因血缘关系在父姓或母姓之间变更的; 2.因收养关系变更姓氏的; 3.因涉外婚姻关系变更姓氏的; 4.因父母离婚或者再婚变更姓氏的; 5.妇女原冠夫姓申请去掉夫姓; 6.因其他特殊原因需变更的。 公民申请变更姓名的,应当提供变更理由和相关证明材料,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调查核实,县级公安机关审批后,给予更改。未成年人变更姓名的,应当经父母双方或者监护人协商一致;10周岁以上未成年人变更姓名的,还应当征得其本人的同意。 ![]() 三、孩子改姓名需要什么材料 孩子改姓名需要的材料如下: 1.更改姓名申请书。 2.单位人事部门同意变更的证明。 3.成年人父母双方需携带身份证、结婚证或离婚证、小孩出生证复印件到现场签字。 4.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年满16周岁的需要社区民警出具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本人要到场采集信息。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一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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