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农村房屋被强拆该由谁来维护合法权益 |
释义 | 一、农村房屋被强拆该由谁来维护合法权益 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可以报警。合法强拆的可以要求相关的赔偿,若有异议可以到法院起诉,如果是遇到非法强拆,第一时间是报警和并拍视频拍照留证据,向法院提出行政不作为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所以个人宅基地被强拆是分为合法强拆和非法强拆两种情况的。 房屋被非法强拆。非法强拆的一般维权方式如下: 1.在面临非法侵害威胁时,正式书面向当地公安机关提出保护请求,并保留送达回执。 2.在遭受侵害时立即报警求助。 3.在被侵害之后要求立案侦查,追究侵权人的刑事责任。 4.在适当时机向法院提出行政不作为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二、农村房屋拆迁有什么程序吗 农村房屋拆迁的程序是:建设单位申领拆迁许可证,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发布拆迁公告;拆迁人书面通知拆迁范围内的房屋所有权人,房屋所有权人了解拆迁补偿安置事项;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落实补偿实施拆迁。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三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宣传、解释工作。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 三、农村房屋拆迁赔偿标准有何规定 法律网提醒您,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拆迁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 一般规定有:房屋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的所有者的损失,由房屋的结构和折旧构成,按平方米单价计算。周转补偿费:用于弥补被拆迁人临时住房或临时居住的不便;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引用法条: [1]《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一十三条 [2]《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一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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