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去打医疗事故官司 |
释义 |
一、如何去打医疗事故官司 1、病人一旦遇到医疗事故,首先要做的事不是与医院争吵,这没有用。首先要做的是马上要求封存病历。请注意,病历是医疗事故案件的核心证据。即使的确造成医疗事故,患者方也找了许多证人,如果医院最后拿出来的病历资料是没有差错的,那么,患者方一般都将会败诉。 其原因我们在下面将接着叙述。总之,必须尽快封存病历,尤其是小医院,晚一天封存病历,病历资料的真实性可能就很难说了。但法院又不得不采信病历资料,毕竟病历资料是记述病情及医疗情况的最权威的和理所当然的材料,除非有证据足以证明医院提供的病历资料已被篡改。当然大医院,如省级以上的医院篡改病历的可能性较小。 ![]() 因此,封存病历资料是碰到医疗事故案件后最重要的事。如果医院不封存或者病人及其家属办不来,最好请个律师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病历封存袋上一定要密封好,并在每一个接口上写上自己的名字,以防医院私自开封篡改。病历封存后仍然归医院保管。病人方当场还要找医院出具病历封存证明,最好加盖公章。如果医院还蛮横地拒绝封存,那么就马上提请医院的主管部门(当地卫生局或卫生局厅)去封存。 病历封存前最好医院和病人方各复印一份(病人方只能复印客观病历)。医院方一方面要研究,另一方面也可能还要继续为病人治疗,需要继续参考原来的病历记录。而患者复印一份可以深入分析是否有必要打官司。 2、接下来是找熟悉的医生咨询是否构成医疗事故,或咨询医学会专家,也可咨询司法鉴定所的与医学有关的专家。若确未构成医疗事故则作罢,毕竟医疗是一门专业的东西,不能以我们普通人的认为来确定是否造成医疗事故。在我们工作中也常有患者家属来咨询,总感觉认为医院构成医疗事故。 我们客观地给患者家属解释,毕竟医院只能依据现有科学技术来给病人治疗,如果是山区的普通医院可能所采用的科学技术水平还比较低,但不能与发达的省会等城市的医疗水平相比来说构成医疗事故。医院的职责是在现有科学技术和当地医疗水平下努力地救死护伤,不能说所有患了重病的人都能医好、医活。在这一点上要客观地理解医院。 我们一定要把握这一点,否则随意打官司往往会败诉。当然作为患者及其家属是很难接受伤亡事实的,其心情我们表示充分理解。 二、医疗事故赔偿的步骤 1、鉴定医疗事故。医疗事故可通过三条途径解决;双方自行协商、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处理申请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的关键在于医疗事故的技术鉴定,医疗事件先由医院所在辖区的区县医学会进行首次鉴定;当事人对首次鉴定结论不服的,可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市医学会负责组织鉴定;如果对再次鉴定结论仍不服,可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最终判决。 2、由医学会给出医疗事故鉴定报告。报告通常包括三个层次: (1)是否属医疗事故。 (2)属几级医疗事故(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三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四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 (3)医疗人员负有哪种责任(完全责任,医疗机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主要责任承担70%的赔偿责任;次要责任,承担30%的赔偿责任;轻微责任,承担10%的赔偿责任)。 3、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的11项标准计算的医疗事故赔偿基数。根据11项内容和当地标准逐项对号入座,对医疗事故中需要赔偿的部分累计相加,得出总额。 4、计算赔偿总额。计算公式为:赔偿总额=上述11项所加总额医疗过失行为责任程度的赔偿比例。 5、保险公司或医疗机构根据确定的赔偿总额给予赔付。 三、医疗事故的法律咨询 网友问:在医院做淋巴手术,现在说话声音很低,怀疑医生把声带切断了,现在可不可以和医院打官司,需要怎么做,麻烦律师给指条路,非常感谢。 律师回:建议及时复印封存病历资料,带上资料咨询当地专业医疗律师,确定医院的过错程度及处理方案。 以上便是法律网小编为您解析如何去打医疗事故官司的问题,首先针对医疗事故的纠纷中要记住及时复印封存病历资料,带上资料咨询当地专业医疗律师.确定医院的过错程度及处理方案。若是有其他医疗事故纠纷的问题,欢迎到法律网咨询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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