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欠条没写名字欠款人又不认可怎么办 |
释义 | 一、欠条没写名字欠款人又不认可怎么办 欠条没写名字欠款人又不认可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还款,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欠款起诉,承认不承认欠条无所谓,欠款只要有欠钱的事由证据就行。不承认欠条可申请鉴定笔迹。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二、欠条要怎么写才合法 欠条要如下写才合法: 1.标题 欠条的标题一般由文种名构成,即在正文上方中间以较大字体写上“欠条”两字。也有的在此位置写上“暂欠”或“今欠”字样作为标题,但这种标题正文则在下一行顶格写。 2.正文 欠条的正文要写清欠什么人或什么单位什么东西、数量多少,并要注明偿还的日期。 3.落款 落款要署上欠方单位名称和经手人的亲笔签名,是个人出具的欠条则需署上立欠方个人的姓名。注意写上身份证号。并同时署上欠条的日期。单位的要加盖公章,个人的要加盖私章。 三、欠款起诉书怎么写 欠款起诉状应当载明原告和被告的基本信息,以及其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信息;诉讼请求和所依据事实与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有证人的,载明证人姓名和住所。 法律网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