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拆迁的租户有什么补偿 |
释义 |
一、被拆迁的租户有什么补偿 政府征收拆迁房屋的,承租人可以获得的补偿包括停产停业损失、搬迁安置费用补偿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二十七条 【用益物权人因征收、征用有权获得补偿】因不动产或者动产被征收、征用致使用益物权消灭或者影响用益物权行使的,用益物权人有权依据本法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百四十五条的规定获得相应补偿。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 二、征收拆迁房屋的程序 1、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并报市、县级政府。 2、人民政府对补偿方案进行分析。 对补偿方案进行论证。 针对补偿方案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的时间不得少于30日。 对房屋征收方案做出风险评估。 对方案做出相应的调整和修改。 3、政府对房屋征收方案做出公告。 在公告中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 4、被征收人的权利救济。 被征收人不服房屋征收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二、房屋的补偿安置方式 1、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撤销的补偿安置: 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同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 货币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 被拆除房屋评估如选用重置法的,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由征地单位委托具有房屋拆迁评估资格的房地产估价机构评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及价格补贴标准,由被拆除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根土地市场的实际情况制定并公布。 2、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不撤销的补偿安置: 对未转为城镇户籍的被拆迁人应当按下列规定予以补偿安置。 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区域,可以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村或居民点范围内申请宅基地新建住房,并获得相应的货币补偿。 货币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被拆迁人使用新宅基地所需的费用,由建设单位支付给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被拆迁人申请宅基地新建房屋的审批程序,按照国家和当地农村住房建设的有关规定执行。 不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区域,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同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被拆迁人不得再申请宅基地新建住房。其原则应当是使被拆迁人的居住水平不因拆迁而降低。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被拆迁的租户有什么补偿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因不动产或者动产被征收、征用致使用益物权消灭或者影响用益物权行使的,用益物权人有权主张赔偿,可以主张的赔偿包括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等。大家如果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上法律网咨询平台,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二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两百四十三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两百四十五条 [4]《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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