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走私毒品罪案例
释义
     法制日报
    本报成都5月17日电 记者马利民 张晓东记者今天从有关部门获悉,四川省成都市空港口岸首次查获的体内藏毒偷渡者、尼日利亚籍男子奔士(OgooBezeNwoke)昨日被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没收财产,刑罚执行完毕后驱逐出境。据悉,奔士是成都海关查获的走私案件中首个被判处死刑的外籍人员。
    据成都海关有关负责人介绍,奔士1977年1月18日出生,小学文化。去年9月20日,奔士从尼日利亚到泰国曼谷,认识了一个叫马吐(Matue)的加纳国人,奔士按马吐的指示来到阿拉伯联合酋长国的迪拜市。在那里,马吐以4000美元为条件让奔士携带毒品到中国成都市。10月5日,在吞下了50粒毒品后,奔士拿着马吐给的1500美元和曼谷到成都的往返机票,踏上了曼谷至成都的TG618次航班。
    去年10月6日,这名外籍男子在飞抵成都双流国际机场后接受入境检查。受检期间,其拒绝进食和饮水。成都海关旅检现场关员与海关缉私局警员对其进行检测,结果,外籍男子在医院里陆续排出50粒用塑料薄膜包装的柱状物品。经鉴定,这些物品正是毒品海洛因,含量为76.08%,净重746克。同月9日,奔士因涉嫌走私毒品被成都海关缉私局刑事拘留。
    
随便看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eaol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3/15 15:1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