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复印件法院会认可吗 |
释义 |
一、合同复印件法院会认可吗 合同复印件一般是不被法院认可的。法律规定,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证据,应当提供原件 ;无法与原件、原物核对的复印件、复制品不能单独作为证据。如果自己保存证据原件、原物或者提供原件、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供经人民法院核对无异的复制件或者复制品。 二、合同复印件是否需要盖章 合同复印件不需要盖章,因为生效的合同的原件已经有盖章,在复印件上盖章,那么复印件实质上就属于原件。复印件本身并不发挥原件的作用,也就不需要盖章。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规定,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证据,应当提供原件或者原物。如需自己保存证据原件、原物或者提供原件、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供经人民法院核对无异的复制件或者复制品。 第二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调查收集的书证,可以是原件,也可以是经核对无误的副本或者复制件。是副本或者复制件的,应当在调查笔录中说明来源和取证情况。 三、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是否有效 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是有效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后即为合同原件,具有法律效力。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合同复印件法院会认可吗的相关知识,综上,对于合同复印件的效力,法院是否会认可,需要根据实际的案件情况来分析。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九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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