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同一交通事故受害方能否一起起诉 |
释义 |
一、同一交通事故受害方能否一起起诉 同一交通事故受害方完全可以一起起诉,只要诉讼请求是一致的就可以了。 当事人为两人以上,且诉讼为同一种类,法院管辖权也一致,经当事人同意,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即可构成共同诉讼。为方便诉讼,可由当事人推选出一名代表人作为诉讼代表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二条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二人以上,其诉讼标的是共同的,或者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并经当事人同意的,为共同诉讼。共同诉讼的一方当事人对诉讼标的有共同权利义务的,其中一人的诉讼行为经其他共同诉讼人承认,对其他共同诉讼人发生效力;对诉讼标的没有共同权利义务的,其中一人的诉讼行为对其他共同诉讼人不发生效力。 二、发生了交通事故后,受害方该到赔偿的主要方式 主要赔偿方式有三种:协商、诉讼、调解。 1, 简单交通事故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当事人均已办理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可以根据记录交通事故情况的协议书向保险公司索赔。 2, 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重大损失的经交警立案处理后进入调解程序:调解需经双方当事人一致申请并对事故认定书及车辆检验、伤残鉴定无异议的情况下方可由交通管理部门受理进入调解程序,不符合上述条件者交管部门不受理调解,由当事人自行协商或诉讼解决。 3, 诉讼程序:可分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民事诉讼;民事诉讼亦可分为合同违约之诉及过错侵权之诉。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交通事故造成人员重伤以上或财产重大损失肇事方触犯交通肇事罪应追究刑事责任的,赔偿权利人可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通过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判决赔偿义务人承担民事责任。民事诉讼: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但不构成交通肇事罪、以及经协商、调解、或不履行调解协议的、或未经调解程序自行起诉的进入民事诉讼程序处理。 三、交通事故私了后可不可以继续要求赔偿 交能事故私了后,一方反悔还想要赔偿一般不会再行受理,但会告知当事人走诉讼程序来给维权。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0条及《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13条之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即可以“私了”。因为事物发生变化可以反悔,但反悔不一定就能完全得到法律支持。 反悔一般有以下几种情形: 一种情况,双方已经达成调解协议,但一方在协议履行阶段反悔,重新向法院起诉,一般这种情况,法院会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协议的约定处理;另一种情况,是在签协议时,由于医院技术水平条件等因素,导致未发现一些损害扩大的事项,那么在确认予以发现时,可以运用重大误解或者显失公平的规定,重新确立损害数额来进行诉讼。 当事人达成赔偿协议后,赔偿义务人拒不履行的,或者对事故事实无争议,但对赔偿数额达不成协议的,赔偿权利人可持协议书到交通事故发生地或赔偿义务人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通常,交通事故“私了”后又到法院解决的主要有三种情况:一是当事人对事故事实无争议,仅就损害赔偿达不成协议;二是达成协议后一方反悔;三是迟迟不履行协议。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同一交通事故受害方能否一起起诉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同一种交通事故的话是可以一起诉讼的,只要双方的诉讼请求都一样,法律上也有相关的规定的,大家如果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上法律网咨询平台,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 [2]《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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