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一起名誉权官司 |
释义 | 怀疑哥哥前女友李梅(化名)插足哥哥婚姻,南宁某房地产公司员工吴菲(化名)通过公司微博给李梅发私信,不料挑起了一场网络“口水战”。在持续两个月的私信“骂战”中,李梅认为对方严重侵犯了自己的名誉权,便将吴菲和该房地产公司告上法院要求赔礼道歉,并赔偿2000元精神损失费。8月22日,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现年27岁的李梅,是南宁市人。今年2月,李梅在登录个人微博账户时,接连收到某房地产公司官方微博通过私信发来的几条购房广告。李梅没有理睬。 没过多久该微博又发来私信,称自己其实是李梅前男友的妹妹吴菲,吴菲是这家房地产公司官方微博的管理人。李梅与吴菲哥哥分手后,吴菲哥哥已经结了婚,但他们平时还有联系。吴菲在私信上说怀疑李梅是插足哥哥婚姻的“小三”。这一说法,引起李梅的极大不满,也引发了两人持续两个月之久的私信“骂战”。 “她利用管理公司官方微博的权利,对我进行造谣,并侮辱我已经去世的外公。”李梅称,她曾经多次要求吴菲停止辱骂行为,删除造谣、侮辱私信,并向她道歉。但吴菲不但不为所动,反而变本加厉侮辱她已逝亲人的声誉。李梅将这一情况也反映给了吴菲所在的房地产公司,但该公司并未进行有效制止。 李梅认为,吴菲的行为侵犯了她的名誉权,尤其是侮辱她已逝外公的行为,对她造成了极大的精神损害,导致她无法正常生活。为此,她将吴菲和该房地产公司告上法院,要求登报公开道歉,为她及其外公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并赔偿2000元精神损失费。 “微博私信并不具备开放性,不会影响李梅的社会评价。”法庭上,吴菲的代理人称,李梅与吴菲的哥哥存在不正当的男女关系,吴菲这才用微博给李梅发私信,要求她停止破坏他人家庭的不道德行为,但李梅不但不答应,反而对她进行语言攻击。吴菲在气愤之下回应的内容虽然过激。但这场“骂战”是在一个私密环境下展开,两人发送的内容都是通过私信的形式发送,只有聊天的两人才能看到,具有很强的私密性。所以,这件事不会影响李梅的社会评价。此外,李梅的微博不是实名制,没有人知道指的是谁,也不会影响到其名誉。 “即使需要道歉,也应该是互相道歉。”吴菲代理人说,此事中双方均存在过错,李梅也有辱骂吴菲的行为。 房地产公司则认为,他们是“无辜躺枪”,李梅和吴菲的“骂战”是私人恩怨,与公司无关。吴菲以前是公司的员工,现已离职。此前,吴菲使用公司微博账号与李梅对骂,完全是吴菲的个人行为,并非公司授意许可,因而与公司无关,他们不应该承担责任。公司知道此事后,也立即将相关内容进行了删除。 对于两被告的辩解,李梅代理人称,李梅和吴菲哥哥只是普通朋友,并非吴菲所说有不正当男女关系。吴菲没提出任何证据,就称其是“小三”,明显就是造谣。而房地产公司的微博账号,也有其他人在使用,就说明私信内容是公开的。 庭审最后,法庭组织调解,但因双方分歧较大,调解失败。法院将择日对此案进行宣判。 文中人名皆为化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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