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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提起公诉后多久开庭,开庭的步骤有哪些
释义   一、提起公诉后多久开庭,开庭的步骤有哪些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可知,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检察院经过对刑事案件进行全面审查之后,确认案件符合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提起公诉应具备的条件的,应当依照下列程序提起公诉:
    (一)做出提起公诉决定,并制作起诉书
    (二)将起诉书连同案卷材料和证据等一并送交人民法院,正式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三)建议适用简易程序
    
    
       二、提起公诉制度
    世界大部分国家的刑事诉讼都实行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的制度。在日本,实行国家追诉主义,法院不受理自诉案件;法院受理的刑事案件,都要由检察官起诉。联邦德国《刑事诉讼法》规定,提起公诉是检察机关的职能。在南斯拉夫,追究犯罪、对犯罪者进行控诉是检察机关的职责,检察院是负责刑事案件起诉的国家机关。
    在美国的刑事诉讼中,也实行检察官起诉的制度,但《美国宪法修正案》第5条规定,非经大陪审团提出公诉,人民不受死罪或不名誉罪之宣告。不名誉罪实质上与重罪含义相同。因此,凡是联邦法院审理的重罪案件,检察官的起诉书必须经大陪审团审查决定,轻罪案件则由检察官直接向法院起诉。在各州中,约有半数的州,重罪案件可以不通过大陪审团,而由检察官直接向法院起诉。除死罪外,被告人可以放弃由大陪审团审查公诉的权利。大陪审团审查起诉,仅审查检察官提出的证据。被告人没有主动提出证据和出席大陪审庭的权利。经审查,如果大多数陪审官认为检察官对被告人罪行的指控有根据,即由大陪审长签字批准公诉书。
    英国最早实行大陪审团审查起诉的制度,但于1933年将这一制度废除。原则上,在英国任何公民对犯罪案件都可以起诉,实际上绝大部分刑事案件由警察部门起诉,有些犯罪案件必须先取得总检察长或检察官的批准,才能起诉。总检察长和检察官也负责某些重大案件的直接起诉。
    在法国的刑事诉讼中,案件经过侦查,一律由检察官制定起诉书起诉,并移送预审法官或上诉法院起诉庭审查决定,交付法庭审判。
       三、公诉案件的范围有哪些
    公诉案件是指除了自诉以外的所有的刑事案件,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自诉案件包括: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1、侮辱、诽谤案
    2、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
    3、虐待案
    4、侵占案
    (二)人民检察院没有提起公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1、故意伤害案
    2、非法侵入住宅案
    3、侵犯通信自由案
    4、重婚案
    5、遗弃案
    6、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
    7、侵犯知识产权案
    8、属于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对被告人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
    对上列八项案件,被害人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对于其中证据不足、可由公安机关受理的,或者认为对被告人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应当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已经作出不予追究的书面决定的案件。
    以上是一篇关于“提起公诉后多久开庭,开庭的步骤有哪些”方面的文章的介绍,涉及到提起公诉方面的程序、制度等等。由于公诉案件往往都是十分复杂的,非专业人士很难把握,所以建议最好聘请法律网律师介入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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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3 23:0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