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仲裁结果不服上诉的流程 |
释义 | 一、仲裁结果不服上诉的流程 仲裁结果不服上诉的流程如下: 1.争议案件的当事人提起诉讼请求,并提交起诉状。 2.法院审查后,作出受理决定的在7日内立案,作出不受理决定的在7日裁定不予受理。 3.诉讼案件的原告要在7日内缴纳诉讼费,逾期未缴的意味着自动撤诉。 4.在立案后,法院将起诉状副本送达至被告。被告收到起诉状15日内,要提交答辩状给法院。 5.双方当事人在法院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与案件有关的证据。 6.在立案后,法院组成合议庭,安排好合议庭的人员告知当事人。 7.法院安排好开庭时间和地点后,通知当事人和起诉参与人。 8.到了当庭当天,法院开庭审理,核实当事人身份、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等诉讼程序。 9.法院调解成功的,制作调解书,若调解不成功的,法院作出裁决。 二、仲裁裁决能撤销吗 仲裁裁决能撤销,但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2.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 3.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4.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5.违反法定程序的; 6.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 三、撤销仲裁裁决被驳回后的救济 法律网提醒,撤销仲裁裁决申请被驳回的救济措施是提出起诉程序,当事人申请撤销仲裁裁决一般限于仲裁程序上的缺陷或者仲裁员的不正当行为,对裁决实体问题错误申请撤销裁决有着非常严格的条件限制(对于涉外仲裁裁决,实体问题根本不能构成申请撤销裁决的理由)。并且,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当事人要承担裁决有法定撤销事由的举证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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