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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宅基地房屋买卖需要注意什么事项
释义   一、宅基地房屋买卖需要注意什么事项   (一)协议的效力问题
    宅基地转让协议的效力要看具体的签约对象,如果是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之间转让宅基地的,那么该协议是有效的;如果是向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人且未获得集体经济组织同意的,转让宅基地使用权,那么就是无效的。因为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宅基地属于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为了满足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居住和生活需要,不能向本集体经济组织之外的成员进行转让。
       (二)协议无效的法律后果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协议无效的法律后果是恢复原状,但是由于房屋买卖关系着人的基本居住权和生存权,因此一味的恢复原状也不利于问题的解决,因此可采取了变通的做法,如果房屋尚未交付使用的恢复原状;如果该房屋已经交付买方居住使用,那么本着尊重和维持现状的原则处理,驳回产权人要求购买人迁出的诉讼请求。
       (三)如果遇到拆迁怎么办
    宅基地转让协议签订履行后遇到拆迁的,那么法院可以直接以判决动迁款的归属的方式处理双方之间的纠纷,如果购买人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那么动迁款均归购买人所有,如果购买人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者甚至是城镇户口的,那么在动迁款分配过程中可按照三七开的原则处理。
      
       二、宅基地纠纷怎么处理
    宅基地纠纷的解决办法,主要有三种:
       (一)协商解决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据此规定,公民之间发生的宅基地纠纷,应当先通过协商的方式加以解决。
       (二)行政解决
    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该法还规定,侵犯土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争议,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犯、赔偿损失。
       (三)司法解决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这表明公民之间就土地的使用权和所有权发生的纠纷,先经过有关行政机关的处理,对于处理决定不服,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否则,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
    第十一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第十二条
    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依照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 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相信大家看了上面的介绍多多少少也应该知道,宅基地房屋买卖是需要满足一定条件的,就比如说是要本地农村户口,需要获得村民委员会的同意。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整理的有关宅基地房屋买卖需要注意什么事项的相关内容,希望能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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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3 8:5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