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变更撤销的期限 |
释义 |
一、合同变更撤销的期限 合同存在重大误解或者显失公平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变更或者撤销。当事人行使撤销权的除斥期间是一年,而对行使变更权的期间没有明确规定。 二、变更撤销合同情形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 【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二)第一百四十八条 【以欺诈手段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三)第一百四十九条 【受第三人欺诈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四)第一百五十条 【以胁迫手段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舞台)第一百五十一条 【显失公平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合同变更的效力有哪些 三、合同变更、撤销的定义 可变更合同的法定情形包括双方协商同意、合同内容规定可变更等,而可撤销合同的法定情形包括因重大误解订立的、显失公平的等,可变更合同的处理规则是就更合同,可撤销合同的处理规则是变更或者撤销合同。 根据上述阐述表明,合同可变更可撤销的情形有五种,分别是欺诈、胁迫、重大误解、显失公平、受第三人欺诈,变更撤销的期限为一年。以上便是法律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合同变更撤销的期限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法律网的律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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