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婚前财产需不需要公证
释义   一、婚前财产需不需要公证
    所谓婚前财产公证,是指情侣双方为了确定各自婚前财产和债务的范围、权利的归属问题所达成的协议的真实性、合法性,申请公证机关对婚前财产的归属进行证明的活动。
    回答婚前财产是否需要公证这个问题,应该首先了解婚前财产公证的作用。婚前财产公证是一项新的公证业务,它的作用在于能够明确婚前财产的数量、范围、价值和产权归属,是解决婚姻、财产纠纷的法律依据,对于维护家庭关系和财产关系稳定,保护夫妻双方合法权益有着积极意义。以此观之,婚前财产公证不是强制性的,而是根据个人需要而进行的。
    那么,哪些婚前财产有必要公证呢,一般是那些具备重要作用或利益的财产。为避免以后产生不必要的纠纷,明确财产归属,有必要进行婚前财产公证。比如说出资购房的费用投入,投入的数额会影响到婚后财产所有权甚至离婚后的财产分割。但对于那些能够充分证明归属的财物,则没有必要进行公证,比如已经拿到手的房屋产权证。
    
       二、婚前财产公证有效吗
    婚姻法第十九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你们可进行财产约定,通过公证更好,费用你可打电话到公证处问询。
       三、婚前财产公证效力如何   (1)对内效力。
    夫妻财产约定的对内效力,主要是指该约定对婚姻关系当事人的拘束力,这种拘束力是合同相对性原则的体现,其最基本的效力,就在于夫妻财产约定成立并生效,即在配偶间及继承人间发生财产约定的物权效力,婚姻关系当事人双方受此物权效力约束,如需变更或撤销,必须经婚姻当事人双方同意,一方不得依自己单方面的意思表示来变更或撤销。
       (2)对外效力。
    夫妻财产约定的对外效力,是指夫妻财产的约定可否对抗第三人。承认其对外效力,即可依约定而对抗第三人,不承认其对外效力,则不能依约定而对抗第三人,如夫妻约定分别财产制。当夫妻一方与他人实施民事行为,发生对外效力,则只以其个人财产承担民事责任,不发生对外效力,则仍然要以夫妻共同财产来承担民事责任,国际上大多数国家在这方面的立法均是以登记者具有对外效力,未经登记者,不发生对外效力。
    最高人民法院在《财产分割意见》中有“对规避法律的约定无效”的规定,即无规避法律的夫妻财产约定具有对外效力,规避法律的夫妻财产约定无对外效力。这种规定在原则上说是正确的,在司法实践中,婚姻关系当事人为逃避债务,采取夫妻财产约定的方法办理离婚手续,规避法律,损害了合法债权人的利益,当然为无效,但仅依据这一规避法律的标准,来确定夫妻财产约定是否具有对外效力是不够的也是不充分的。
    根据我国2001年《婚姻法》的规定,夫妻财产约定对第三人生效的条件,只有第三人知道该约定,才能对第三人产生对抗效力。否则,夫妻财产约定只在婚姻内部产生效力,不对第三人产生效力。这不利于夫妻一方独立地与第三人发生经济交往。借鉴外国经验,依据公示方式进行登记可以有效地防止规避法律的行为,更有利于保护与约定财产的夫妻进行民事活动的人合法权益。因此,在婚姻立法及相关司法解释中,规定夫妻财产约定经登记者方产生对外效力,未经合法登记者不发生对外效力,从而完善我国的夫妻财产约定制度。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大家搜集整理的关于婚前财产需不需要公证的法律内容,相信大家从上文已经找到有关婚前财产的答案了吧。通过阅读我们知道了婚前财产公证,为了避免离婚的纠纷,可以进行公证,都是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的。如果还有更多相关的法律疑问,欢迎访问法律网,我们会有专门的律师为大家答疑解惑。
    
    引用法条:
    [1]《财产分割意见》
    [2]《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随便看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eaol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3 22:06: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