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金华市规范旅行社合同 |
释义 | 为限制霸王条款,我市工商部门会同旅游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新版《金华市国内旅游合同》、《金华市出境旅游合同》、《金华市单项委托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新版旅游合同在国家工商总局制订的旅游合同示范文本基础上进行了修正补充,还配套推出了合同附件,包括旅游报名表、安全保障卡、旅游行程安排单(国内游)、旅游行程计划说明书(出境游)、与单位客户签约应知、国内旅游安全须知、境外旅游安全须知、老年旅游者补充协议、未成年旅游者补充协议、签约授权委托书等。 据了解,新版旅游合同有以下特点:规范了旅游业务中的通行概念,明确了旅游者和旅行社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将旅游活动中的解约、违约、不可抗力及突发事件等可能引发纠纷的情形,尽可能地做出合情合理的约定;将另行付费项目活动和购物活动等最易引发纠纷的事项作出明确约定,维护游客的选择权和知情权;在自行安排活动期间,对游客人身及财产安全遭受损害作出责任界定;明确代购的团队包机票不能改、不能转、不能退,属于旅行团队行前解约后的实际损失;对不适宜出游的病患者作出风险提示,对未成年游客、老年游客出行问题作出警示,明确监护、看护责任;明确合同转让的模式,以游客支付旅游费用作为其有权转让合同权利的前提,合同义务不发生转让;基于保险公司承保三大年龄段(未成年人、成年人、老年人)赔付金额不同的事实,旅行社须履行告知义务;明确了旅行社为增强抗风险能力、出资购买个人旅游保险的利益归属;针对旅游合同中游客代签旅游合同的特点,要求签约游客履行转述合同约定事项的义务,明确发生争议时的责任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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