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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借贷合同违约金怎么算
释义
    一、借贷合同违约金怎么算
    当然,借款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的数额应当在合理的限额内,不能显失公平。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那么,违约金一般如何约定能得到法律支持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一般最多不能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
    根据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所以,借款合同属于合同中一类合同类型,法律上是允许约定违约责任的。
    另外《民法典》规定,“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本身就是一种违约条款,逾期利息即是违约金。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逾期返还借款的责任】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民法典》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的计算方法。”
    还规定:“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当事人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我国法律对违约金的规定,体现了违约金数额和实际损失相匹配的理念,同时从第三款可以看出违约金还具有一定的惩罚性质,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惩罚性的违约金。因此当事人就逾期还款约定违约金,作为承担责任的一种方式,属于当事人意思自治的范畴,应当承认其法律效力。
    
    二、民间借贷与合同的违约金是怎么规定的
    民间借贷合同逾期付款违约金标准不是法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五条 【违约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第六百七十一条 【贷款人未按照约定提供借款以及借款人未按照约定收取借款的后果】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
    三、借款合同违约金不得超过多少
    一般不得超过24%。民间借贷利率约定超过24%部分不受法律保护,超过年利率36%部分无效,但如果借款人支付的利息已经超过年利率24%不足36%的部分,借款人已经支付了的无权要求返还,支付的利息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可以要求返还;其次,当事人在借款合同中约定了利息又约定了违约金的,利息与违约金的总额以不超过年利率24%为限,超过的部分按照上一点处理;最后附法律规定:《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第二十六条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第三十条出借人与借款人既约定了逾期利率,又约定了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出借人可以选择主张逾期利息、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也可以一并主张,但总计超过年利率24%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解答的有关借贷合同违约金怎么算的问题。违约金一般都是当事人之间互相约定的,而如果没有意外的话,是不会约定的太过分的,不然就不现实。如果您对借款有任何疑问,欢迎咨询法律网律师,法律网有专业律师为您答疑解惑。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六条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条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
    [5]《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6]《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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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6 5:33: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