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议一议名律师为"黑社会"辩护 |
释义 | 两名名律师――75岁的赵长青和43岁的周立太因为分别替重庆“黑社会”人物黎强和李志刚出庭辩护,而成为“重庆打黑”中的话题人物。我要提议,给那些为黑社会成员辩护的律师们来一次热烈的鼓掌,感谢他们的勇敢,感谢他们用独特的方式为重庆打黑案作出的贡献。 两名名律师――75岁的赵长青和43岁的周立太因为分别替重庆“黑社会”人物黎强和李志刚出庭辩护,而成为“重庆打黑”中的话题人物。赵长青认为,公诉机关对黎强“组织领导黑社会”的指控证据不足。而周立太则说,“重庆打黑运动化扩大化。”这些言论立刻遭到对“打黑”一片赞扬的公众和网民的批评。为此,为“黑社会”辩护的律师们被称为“黑社会的狗头军师”。(11月09日《武汉晚报》) 黑社会势力危害一方,民愤极大,老百姓无不恨之入骨,希望能尽快让这些人受到法律的严惩。在这种人人喊打的情况之下,肩负着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律士,居然站出来替黑社会“说话”,公众表示难以理解,甚至做出一些情绪化的举动,也就不足为奇了。 不过在笔者看来,倒是热烈欢迎律士、特别是名律师替黑社会分子辩护的。一方面,按照《刑事诉讼法》《律师法》等法律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利委托律师替自己作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辩护;而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的委托,为其担任辩护人,同样是律师的权利之一。可以毫不夸张的讲,律师为“黑社会”辩护,是合法的,任何人都无权干涉。 另一方面,对于系列打黑案,重庆方面多次表示,要将这些案件办成“铁案”。何为铁案?就是要经得住任何推敲和质疑。现在,让名律师替黑社会分子辩护,其实就是对这些案件进行一次“特别审查”,如果证据确凿,无懈可击,又何惧有人来“挑刺”?如果这些替黑社会分子辩护的名律师最终无功而返,不正好是一次漂亮的反证吗?当然,如果个别案件出现了“漏洞”,那也没什么,就权当是一次教训吧!这同时也体现了法律的公正,绝不让一个好人受委屈! 现在,我们国家正在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法制国家的基本理念是,尊重和保障人权,讲公平正义,依法办事。尊重和保障黑社会成员依法享受的权利,鼓励和支持名律师为黑社会成员依法辩护,正是这种理念的具体体现。所以,我要提议,给那些为黑社会成员辩护的律师们来一次热烈的鼓掌,感谢他们的勇敢,感谢他们用独特的方式为重庆打黑案作出的贡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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