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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回避制度适用于哪些人员
释义
    回避制度适用于哪些人员
    1、审判人员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这里的“审判人员”应当包括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副庭长、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院长以及参加合议庭的人民陪审员。
    2、检察人员
    “检察人员”应当包括助理检察员、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副检察长和检察长。
    3、侦查人员
    “侦查人员”既包括所有侦查机关从事侦查工作的侦查人员,又包括对侦查工作进行组织指挥的负责人,即有权参与讨论和作出决定的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和公安机关负责人。
    4、书记员
    “书记员”既包括公、检、法三机关的书记员,也包括出现在侦查、起诉、审判阶段的书记员。
    5、翻译人
    既包括公、检、法三机关各自指派或聘请的,也包括在侦查、起诉、审判各个阶段指派或聘请的翻译人员(即法庭审判阶段担任翻译工作的人员,以及在侦查、起诉阶段讯问被告人和询问证人、被害人时担任翻译工作的人员)。
    6、鉴定人
    既包括公、检、法三机关各自指派或聘请的,也包括在侦查、起诉、审判各个阶段指派或聘请的人员。
    在理解这一问题时,应掌握:证人不适用回避的规定,证人即使是本案当事人的近亲属,也可以作证。
    综上所述,适用回避制度的人员有六种,分别是: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书记员、翻译人、鉴定人。这些人都适用回避制度,只要是这些人里面与本案相关的,都可以回避。希望我的回答能够解决您的问题,如果还想了解更多,欢迎到法律咨询网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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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7 10:53: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