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结婚证损坏怎么补办 |
释义 |
一、结婚证损坏怎么补办 1、补领结婚证的条件:本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当事人依法登记结婚,现今仍然维持该状况;双方持有本人的常住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被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 2、婚姻登记档案遗失的,当事人应提交能够证明其婚姻状况的证明。户口簿上夫妻关系的记载、单位、村(居)民委员会或者近亲属出具写明申请人婚姻状况的证明可以作为申请人婚姻状况证明使用。 3、收费项目与收费标准:结婚登记费:每对9元。 4、补领结婚证的手续:当事人《结婚证》丢失或损坏的,可以持以下证件到原登记机关所在的区(县)民政局的婚姻管理机关提出申请补办《夫妻关系证明书》,并填写申请书。须持证件:本人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丢失证明。(样式:我单位xxx与xx单位的xx于xxxx年xx月xx日在xx处登记结婚,至今仍是夫妻关系。因保管不善,将结婚证丢失,特此证明。)查档证明。(原登记机关或档案局出具)双方近期二寸免冠合影照片三张。属结婚证撕毁,但能反映原貌的,可不出具查档证明。属《结婚证》内容有误的,须持原登记机关或派出所证明。申请补领结婚证须写声明书。 ![]() 二、结婚证办理流程 男女双方符合婚姻法的规定,结婚证办理的程序,可分为申请、审查、登记三个步骤: 1、申请。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须持本人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申请登记的时候男女双方必须同时在场。如果是离过婚的还应当持离婚证。在实行婚前检查的地方还应该持有医院的婚前检查证明。 2、审查。登记机关对于双方当事人的结婚申请审查,在必要时,可以要求当事人提供有关的证明材料,或进行必要的调查,或指定项目进行医学上的鉴定。 3、登记。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后,认为符合结婚条件的,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的,应当出份书面说明,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 三、哪些人不具备结婚条件 1、已经与第三者有婚姻关系,而且这种婚姻关系没有中止的人。这种人结婚也就犯了通常所说的重婚罪。 2、低于结婚年龄以下者:男性早于二十二周岁,女性早于二十周岁。 3、患有不应结婚的生理缺陷。患麻风病未经治愈或患其他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者,禁止结婚。 4、和自己有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关系的亲人结婚,也是不允许的,也就是平时说的近亲结婚。这违反我国提倡的优生学原则。 5、对于丧失性行为能力的人倒不是说不能结婚,但必须事先要与对方讲明。如果隐瞒这一情况,与对方结婚,婚后因此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一方要求离婚,应当准予离婚。 结婚证损坏后可以进行补办,需要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以及工本费,补办流程较为快捷方便,但需要双方当事人亲自到达现场,因此结婚证还是需要妥善保管的。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整理的结婚证损坏怎么补办的相关内容,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咨询法律网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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