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注销登记材料有哪些 |
释义 | 一、公司注销原因 公司注销有内部和外部两方面的原因,内部原因例如公司经营不善,市场不好等。外部原因例如被吊销、撤销等,具体如下: 股东或股东会作出公司解散决议; 公司依法宣告破产; 公司章程规定营业期限届满且不续; 公司章程或法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公司因合并、分立解散; 公司被依法强制解散; 公司吊销或撤销后转注销。 二、公司注销登记需提交的材料: 当一个公司宣告破产,或者被其它公司收购、公司章程规定营业期限届满、公司内部分立解散,或者由于一些业务经营方式不规范被依法责令关闭,这时公司可以申请注销,吊销营业执照即公司注销。 1、负责人签署《营业单位注销登记申请书》(负责人签署、营业单位盖章); 2、营业单位签署《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营业单位盖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3、营业单位被依法责令关闭的,提交责令关闭的文件; 4、主管部门(出资人)出具的债权债务清理文件;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文件; 6、营业单位公章; 7、营业单位的《营业执照》正、副本。 注: 1、依照《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设立的营业单位申请注销登记适用本规范。 2、《营业单位注销登记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可以在网上下载,也可以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领取。 3、提交的申请书与其它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型纸。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营业单位签署,或者由其指定的代表或委托的代理人加盖公章或签字。 三、公司注销登记手续 (一)清算 公司到登记机关办理公司注销程序之前一定要依法进行公司清算,包括终止生产经营销售活动、了结公司事务、了结民事诉讼、清理债权和债务和分配剩余财产等。 公司不论是何性质的清算,均应依下列步骤展开: 1、成立清算组。 2、展开清算工作。 清算组自成立之日起接管公司,开展以下业务: 接管公司财产、了结公司未了业务、收取债权、清理债务、分配剩馀财产、注销公司法人资格并吊销营业执照。 3、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 4、提出清算方案。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拟定提出清算方案,报股东会讨论通过或者主管机关确认。 清算方案的主要内容有:清算费用、应支付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应缴纳的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分配剩余财产、终结清算工作。 在清算进行完以后,才能进行注销。 (二)登记 公司注销过程需要分别去以下7个部门或机构办理相应账户注销: 1、社保局:核查是否有未缴清社保费用,然后注销公司社保账号。 2、税务局:核查是否有未缴清税款或费用,然后注销公司的国、地税。 3、报纸媒体:公司需自行登报公示,宣告公司即将注销。 4、工商局:办理公司注销备案,注销营业执照。 5、开户行:注销公司开户许可证和银行基本户等其他账户。 6、质监局:到质监局注销公司的许可证例如生产许可证。 7、公安机关:注销公司印章的法律效应(印章本身可不上交)。 以上就是公司注销登记材料有哪些的相关内容,公司的注销不仅需要相应的材料,还需要有相应的原因,然后经过清算和登记来完成公司的注销,公司应当自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清算组自成立之日起10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同时将清算组成员、清算组负责人名单向公司登记机关备案)→开始清算→公司清算组应当自公司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