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承租方出租方是什么意思 |
释义 | 一、承租方出租方是什么意思 承租方的意思是指在租赁合同中,享有租赁财产使用权,并按约向对方支付租金的当事人。 出租方的意思是指在租赁合同中,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的人。 出租方和承租方存在的是租赁合同关系。 《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二、签房屋租赁合同需要身份证吗? 法律网提醒您,签房屋租赁合同需要身份证。根据《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第八条第一至四项规定,房屋承租人的治安责任: (一)必须持有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合法身份证件; (二)租赁房屋住宿的外来暂住人员,必须按户口管理规定,在三日内到公安派出所申请暂住户口登记; (三)将承租房屋转租或者转借他人的,应当向当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备案; (四)安全使用出租房屋,发现承租房屋有不安全隐患,应当及时告知出租人予以消除。 三、房屋租赁合同怎么写 房屋租赁合同一般要写明以下内容: 1.房屋租赁当事人的姓名(名称)和住所; 2.房屋的坐落、面积、结构、附属设施,家具和家电等室内设施状况; 3.租金和押金数额、支付方式; 4.租赁用途和房屋使用要求; 5.房屋和室内设施的安全性能; 6.租赁期限; 7.房屋维修责任; 8.物业服务、水、电、燃气等相关费用的缴纳; 9.争议解决办法和违约责任; 10.其他约定。如约定房屋被征收或者拆迁时的处理办法。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 [2]《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第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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