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信托贷款是否计入信托财产 |
释义 | 一、信托贷款是否计入信托财产 信托贷款是指受托人接受委托人的委托,将委托人存入的资金,按其(或信托计划中)指定的对象、用途、期限、利率与金额等发放贷款,并负责到期收回贷款本息的一项金融业务。根据相关判例,信托财产应当按照信托法有关规定依法认定,以委托人名义设立账户中的存款即使依照约定受信托人监管,也不能认定为信托财产。 ![]() 二、信托资产与信托公司有关吗? 信托资产不属于信托公司的资产和负债,信托资产是指信托投资公司因接受信托而取得的财产,以及因信托资产的管理、处分或者其他情形而取得的财产。《金融企业会计制度》第一百五十五条规定,“信托资产不属于信托投资公司的自有财产,也不属于信托投资公司对受益的人负债。信托投资公司终止时,信托资产不属于其清算资产”。这一规定与过去信托投资公司会计实务处理不一致。过去,信托存款是信托投资公司的负债,发放信托贷款是信托投资公司的资产,两者都计入信托投资公司的资产负债表。关闭时信托资产与负债参与信托投资公司的清算。 在实践中,信托资产与信托公司的自有资产应当分开管理和分别核算,根据《金融企业会计制度》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信托投资公司的自有资产与信托资产应分开管理,分别核算。信托投资公司管理不同类型的信托业务,应分别按项目设置信托业务明细账进行核算管理”。 三、信托贷款的分类有哪些? 信托贷款按委托人是否提出特定要求为标准,可划分为两大类:甲类信托贷款和乙类信托贷款;以贷款的用途分,可划分为固定资产信托贷款、流动资金信托贷款和临时周转信托贷款。 根据项目选定主体的不同以及委托人的不同标准和要求,将贷款分为甲类信托贷款和乙类信托贷款。所谓甲类信托贷款,就是由委托人指定贷款项目,项目风险由委托人负责;乙类贷款则是由受托人选定项目,风险相应由受托人承担。 以上便是由法律网小编为您介绍的关于信托贷款是否计入信托财产的相关内容。信托业务是近年来较为火热的金融产品,根据判例可以知道信托贷款不能够计入信托财产。我们也应当注意到信托产品政策性极强,在实际操作时要注意合规合法。若您还有此方面的其他疑问,欢迎咨询法律网律师。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