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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民法典中夫妻办理房屋产权变更的手续
释义   一、民法典中夫妻办理房屋产权变更的手续
    民法典规定,夫妻约定不动产产权归属后,要持协议书、不动产权属证明等必要材料,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变更登记才有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一条 【不动产登记申请资料】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二、房屋产权变更流程
    房屋产权变更产权人即房产过户,需要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具体流程如下:
    (一)房产证过户不经过房地产中介的话,须把合同的条款和违约条款写清楚,签合同时须卖方房产证上面名字的当事人在场(如果是已婚得话,需要夫妻双方在场及签字,哪怕房产证上面只有一个人的名字)。
    (二)申请材料准备好后,须到房产局,填写一些表格和一个存量合同,存量合同上面的金额一定要和签订合同上面的金额一样。
    (三)房产过户的申请材料都交给房产局后,房产局会给予一个回执单,按照回执单上面说明的日期去缴纳税金 ,一般需要十五个工作日左右。
    (四)房产过户税金缴纳完毕后便可拿到房产证。
    根据《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三、房产证名字变更需要哪些手续
    (一)首先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二)你与其他法定继承人向遗产所在地的公证处申请继承公证,其他法定继承人应表明对遗嘱的真实性无异议。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2、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
    3、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
    4、继承人的身份证件;
    若在办理公证过程中,其他法定继承人不予配合,或者对遗嘱的效力提出异议,导致公证处做出不予公证的决定时,为了确保你的合法权益得以实现,你只能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确权诉讼,由法院对案件进行审理后,依法作出公证判决。若法院判决确认你对该房屋享有继承权,你就可凭法院判决书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遗产过户手续。
    (三)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申请人是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申请人应当向登记机构提交下列文件:《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身份证明(复印件)、房地产权证书(原件)、继承权公证文书或者遗嘱公证书和接受遗赠公证书(原件)契税完税凭证(原件)。
    (四)办理房地产继承过户,主要是房地产继承权公证费用、房屋估价费用及房地产过户的税费:
    1、继承权公证费用;继承权公证费按照继承人所继承的房地产的评估价的2%来收取,最低不低于200元。
    2、房地产价值评估费用。累进税率,约为房地产的评估价的0.3~0.5%。
    3、房地产继承过户税费。由房屋评估价0.05%的合同印花税、100元的登记费、5元的权证印花税组成。
    4、契税:法定继承人继承房地产,免契税,对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需要缴纳契税1.5%。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民法典中夫妻办理房屋产权变更的手续等相关法律知识。综上,大家应该对房屋产权变更的知识都有所了解,如果您还有什么其他法律问题需要咨询,可以联系我们法律网平台的专业律师,法律网将为您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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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6 12:1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