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结婚9年 妻子给别人生下孩子 |
释义 | 在深圳打工期间,张莎和王明经人介绍相识相恋,并于2003年登记结婚。 2006年,王明回安徽老家与人合伙开厂,张莎也随其前往。由于经营不善,同时受到经济危机影响,王明的生意遇到了很大困难。张莎随后在2009年5月回娘家长沙,此后双方一直两地分居。 由于夫妻之间聚少离多,两人感情慢慢发生变化。张莎在长沙结交了新的男朋友,并且怀了对方的孩子。她将情况告知王明,但王明并没有回长沙处理。2012年2月,张莎生下女儿园园。 2013年底,王明来到长沙,向法院起诉离婚。他说,自己和园园没有亲子关系,夫妻矛盾已达到不可调和的地步。法院经审理认为,张莎和王明系自主婚姻,双方婚后因工作的原因,长期两地分居,导致夫妻关系不睦。在婚姻存续期间,张莎与他人生育有一小孩,造成夫妻感情完全破裂。对于王明的诉讼请求,法院予以支持,小孩由被告人张莎抚养。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