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欠债法定代表人要承担责任吗 |
释义 | 大多数情况下法定代表人承担责任是相对有限的,只要其不存在违法犯罪的行为,是合法有效的,那么法律责任是由公司法人进行承担的。因此接下来将由法律网小编为您介绍关于公司欠债法定代表人要承担责任吗及其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一、公司欠债法定代表人要承担责任吗 公司的法人代表是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成为法人代表后,其自然人格即被法人吸收,其以法人代表的身份进行的民事行为所承担的责任都由法人承担。但行使与法人代表身份无关的民事行为而承担的责任由自己承担,法人代表行使代表权违法法律法规存在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责任。 (1)超出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经营范围从事非法经营活动的; (2)向登记机关、税务机关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3)抽逃资金、隐匿财产逃避债务的; (4)解散、被撤销、被宣告破产后,擅自处理财产的; (5)变更、终止时不及时早请办理登记和公告,使利害关系人遭受重大损失的; (6)从事法律禁止的其他活动,损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 这些非法行为仍然由法人来承担责任,法定代表人由此而引起的其他责任,法律并不免除,也就是可以给予行政处分、罚款等处罚,构成犯罪的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法定代表人的权利 现行法律对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权利主要为以下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四十三条规定,企业法人对它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员的经营活动,承担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除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的以外,该代表行为有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八条规定,法人由其法定代表人进行诉讼。其他组织由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诉讼。 因此,在对外关系上,法定代表人依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以公司名义所从事的行为,即视为公司行为,应当由公司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其与法人之间并非代理关系,而是代表关系,且其代表职权来自法律的明确授权,故不另需法人的授权委托书。发生纠纷时,法定代表人有权直接代表公司向人民法院起诉和应诉,其所进行的诉讼行为,就是公司的诉讼行为,直接对公司发生法律效力。 三、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企业登记机关不予核准登记: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正在被执行刑事强制措施的 (三)正在被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通缉的 (四)因犯有贪污贿赂罪、侵犯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的;因犯有其他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三年的;或者因犯罪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的 (五)担任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经理,并对该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自该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的 (六)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对该企业违法行为负有个人责任,自该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的 (七)个人负债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的 (八)有法律和国务院规定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其他情形的。 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得知,公司欠钱的法定代表人一般不承担责任,由公司法人承担,但是法定代表人行使代表权违法法律法规存在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责任。以上便是法律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公司欠债法定代表人要承担责任吗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法律网的律师。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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